2024我的“关键词”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聚焦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交通事故索赔超出合理住院天数十倍,法院不予支持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被撞住院174天他难道不该赔吗?

  2018年的一天,王某某行走在回家路上被正在倒车的戚某驾车撞倒,经公安机关认定戚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任。王某某入住医院治疗,经诊断:头皮挫伤,腰部挫伤,住院174天,共计花费医药费42998.8元。王某某出院后与戚某协商赔偿未果,于是向临江市人民法院起诉。

  该案焦点问题:王某某仅仅是头部挫伤和腰部挫伤,住院174天是否合理?由于王某某住院174天,除了医疗费,还产生了17400元的住院补助费、24661.12元的护理费、24380.88元的误工费等,戚某提出了对王某某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合理住院天数可由正规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经过鉴定,原告王某某的合理住院天数仅为16天,按照司法鉴定结果计算出了戚某应当承担的具体数额为医疗费28826.2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00元、误工费2241.92元、护理费2522.16元等。

  前者是原告王某某按照住院174天的计算标准计算出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10375.1元,后者是法院根据司法鉴定结果合理住院16天的计算标准计算出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5345.29元,原告王某某还要承担将近3000元的鉴定费,可谓是得不偿失。

  具体的赔偿也要有合理的证据支持

  本案中,虽然原告提供了医院的病历住院174天,但是合理的医疗费及误工费等的具体赔偿数额也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情判断,王某某仅仅是头部挫伤和腰部挫伤,合理的住院天数也不会有174天这么长,贪心索要医疗费及误工费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栾世明)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